行政院核定調增114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溯自114年1月1日生效
高雄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4月25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人給字第11402140100號
主旨:行政院核定調增114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溯自114年1月1日生效,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14年4月22日院授人給字第11400000011號、第11400000012號函、第11400000015號函及第11400000016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為配合114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各項待遇表別,並溯自114年1月1日生效;另基於本府員工權益整體一致性之衡平考量,本府約聘僱人員酬金之薪點折合率,調整為每點新臺幣139.1元支給。
三、另由中央經費補助款補助進用約聘僱人員,請各機關向中央補助機關爭取增加經費補助。
四、檢附前開行政院函影本暨相關表件各1份。
人事室 2025/04/28 ~ 2025/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