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高雄市政府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兼任行政工作獎勵要點」
主旨:訂定「高雄市政府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兼任行政工作獎勵要點」,並溯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九月一日生效。
說明:
一、本案業經115年8月26日本府第777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二、相關法規下載路徑:請至「本府教育局網站(https:// https://www.kh.edu.tw/)/法令規章/人事室」下載。
三、檢送「高雄市政府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兼任行政工作獎勵要點」總說明與逐點說明及全文規定各1份。
四、發放作業相關事項,將另案轉知配合辦理。
附件
人事室 2026/09/22 ~ 2026/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