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111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日程表」乙份,請鼓勵所屬員工、師生踴躍報考,並請於規劃111年度相關活動時,儘量排除認證日程,以避免影響考生權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10年11月29日客會語字第11067007982號函辦理。
二、依據客家基本法第9條第2項規定:「服務於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之公教人員,應有符合服務機關所在地客家人口之比例通過客語認證」。為鼓勵全民學習客語,推動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以促進客語重返公共領域,請貴機關(學校)規劃111年度相關活動時,儘量排除認證日程,並轉知及鼓勵所屬員工、師生,屆時踴躍報考客語能力各級認證,亦請公告及協助宣傳相關訊息。
三、因應111學年度新課綱客語師資需求,客家委員會將於111年3月27日(星期日)增辦「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1梯次,請鼓勵所屬學校教師踴躍參加。
四、另客家委員會111年度除辦理客語能力初級、中級暨中高級認證,將首次開辦客語能力高級認證,有關客語能力各級認證之能力指標、題型說明、通過標準相關資訊等,請參閱該會網站(https://www.hakka.gov.tw/首頁/服務園地/表單下載/客語推廣類/客語能力認證專區)。
五、又為鼓勵學習客語及持續開設相關課程,可依客家委員會「提升客語社群活力補助作業要點」,提案申請開設客語課程,相關資訊請逕至該會網站(https://www.hakka.gov.tw/首頁/政府資訊公開/法規與內規/行政規則/客語推廣類)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