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轉知大陸委員會函以,臺灣人民領有中共居民身分證或定居證,均屬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3月27日總處培字第1140013606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