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4月2日發文字號:高市教人字第11401674000號主旨: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有關學校應依教育基本法規定,落實教育中立原則並強化教師專業自主一案,請查照。說明: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3月28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46000908號書函辦理。二、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來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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