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3年3月19日臺教社(一)字第1132400799號函辦理。
二、為強化建立國人終身學習觀念,教育部辦理113年度全國終身學習楷模選拔實施計畫,鼓勵全國民眾參與終身學習楷模選拔,落實學習社會之發展。
三、為獎勵績優講師,給予教學肯定,並鼓勵優質講師投入終身學習行列,旨揭選拔對象分為「學習者」及「教學者」組,詳參附件。
四、請於113年4月30日(星期二)前將推薦資料(請依計畫書第柒點第四項逐一準備)函報本局初審,本局審核過後再報教育部複審。
五、相關表件請至「教育部全球資訊網∕認識教育部∕本部各單位∕終身教育司∕資料下載」下載。
六、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辦理旨揭計畫,如需諮詢,可洽計畫團隊(何依庭專任助理,02-6610-1234分機1526)。